《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》着重反映了一年来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新进展、新成就,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球领先,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完成布局;数字经济赋能作用凸显,数据要素市场加速培育;数字化公共服务效能增强,社会治理向智慧化方向发展;网络文明建设稳步推进,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更加健全;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初步建立;网络法治建设逐步完善;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务实高效,数字合作展现新作为。
报告评估31个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互联网发展情况,其中,广东、北京、江苏、浙江、上海、山东、天津、四川、福建、湖北等10个省(直辖市)互联网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。
《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》立足全球视野,梳理总结世界互联网发展情况,客观反映在国际复杂环境下,各国积极探索、推动发展、应对挑战的新措施、新进展、新成果。
报告对世界互联网发展指数指标体系进行优化,从基础设施、创新能力、产业发展、互联网应用、网络安全和互联网治理六个维度,对五大洲具有代表性的48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分析。经综合评估,今年排名前十的国家为美国、中国、德国、瑞典、荷兰、韩国、英国、加拿大、芬兰、丹麦。
(总台央视记者 李可婧 嘉兴台 冯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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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